1、实验室首先应满足学院教学计划内本科生、研究生的实验课教学需要。任何人都不得挤占。
2、教学计划外实验使用实验室应提前3天到实验室管理办公室预先登记,说明使用实验室的目的、时间,确认无冲突后,届时准时来实验室。
3、初次使用实验室的教师、学生及其他人员,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仪器使用培训。
4上机学生必须服从老师的安排,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、移动和使用实验室内的任何计算机、网络设备及其它设施。机器出现异常情况,一般应找老师处理,不能自行解决。
5、个人操作不当导致实验仪器设备损坏,按照《苏州大学教学、科研仪器设备(固定资产)管理办法》第十一章进行赔偿。
6、在课堂上不得使用计算机做与教学无关的操作。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,禁止安装与教学、科研无关的程序。
7、任何人员使用实验室必须注意实验室环境,进入实验室保持安静,不将食品、饮料、火种带入实验室。
8、必须由本实验室人员或任课老师才能接通墙上电源。其他人员请不要擅自开关电源。上机结束后,请将桌上的物品清理干净,将键盘和鼠标轻轻送回原处,将方凳轻轻放回电脑桌底下摆放整齐。
9、凡违反安全条例造成事故的,要追究个人责任,并予严肃处理
苏州大学心理与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