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使用ERP实验室必须提前3天提出申请,由实验室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正式实验时间。
2、初次使用实验室的教师、学生及其他人员,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仪器使用培训。
3、妥善保管实验室和洗头房的钥匙,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,不得转借他人或私自配置。
4、实验应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,并做好详细的实验记录。出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妥善处理,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。
5、实验结束后,要及时关闭实验仪器设备,切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,整理好现场,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。
6、实验垃圾应即时清理,保持实验室内整洁。
7、实验耗材由实验员保管,需要使用必须向实验员提出,不得私自打开实验室的储物柜。
8、严禁将易燃、易爆物品等带入实验室,室内禁止堆放杂物,严禁吸烟、吃东西。未经许可,禁止使用电炉、电水壶等电加热器具。实验室内冷柜、微波炉和热水器不得用于与实验无关的工作。
9、未经实验室管理员许可,不得随意改变实验室的电路、水管等设施,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改装。
10、凡违反安全条例造成事故的,要追究个人责任,并予严肃处理。
苏州大学心理与教师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