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知行为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则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8-11-21浏览次数:1857

1、使用行为实验室必须提前3天提出申请,由实验室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实验时间。

2、初次使用实验室的教师、学生及其他人员,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仪器使用培训。

3、妥善保管实验室的钥匙,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,不得转借他人或私自配置。

4、实验应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,并做好详细的实验记录。不得擅自更改实验室计算机的设置,禁止安装与教学、科研无关的程序。出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妥善处理,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。

5、实验结束后,要及时关闭实验仪器设备,切断电源、水源,整理好现场,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。

6、实验垃圾应即时清理,保持实验室内整洁。

7、严禁将易燃、易爆物品等带入实验室,室内禁止堆放杂物,严禁吸烟、吃东西。未经许可,禁止使用电炉、电水壶等电加热器具。

8、未经实验室管理处许可,不得随意改变实验室的电路、水管等设施,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改装。

9、凡违反安全条例造成事故的,要追究个人责任,并予严肃处理。

 

苏州大学心理与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